向他人購買散裝膠原蛋白粉,在千里之外的農村安排生產假冒國際名牌的膠原蛋白產品,然后通過微信、淘寶、拼多多等途徑銷售,非法經營數額超過百萬元。日前,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審結一起制售假冒網紅膠原蛋白粉案,廣東男子李某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有期徒刑 4 年,并處罰金 65 萬元;從犯陸某然被判有期徒刑 2 年 4 個月,緩刑 3 年,并處罰金 23 萬元。此外,李某還被判從業禁止 3 年。
2021 年 4 月起,李某在未經商標權利人「Vida Glow」的許可下,向他人購買散裝膠原蛋白粉和帶有假冒「Vida Glow」標識的各類包材,由陸某然在河南睢縣加工點生產假冒品牌商標的膠原蛋白產品,其后李某通過微信、淘寶、拼多多等途徑對外銷售,非法經營數額達 100 余萬元。
2022 年 5 月 18 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接到企業報案,稱其獨家授權經銷的澳大利亞口服膠原蛋白品牌「Vida Glow」、植物基功能營養品牌「eimele 亦餐」收到多起用戶投訴,發現有人通過淘寶、微信、拼多多等途徑銷售假冒商品。
2023 年 2 月 8 日,杭州市區兩級警方分赴 6 省 9 市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 13 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0 人,并查獲印有「Vida Glow」標識成品 519 盒、各類生產、加工和包裝器械 8 臺,以及印有品牌字樣的塑料包裝條、包裝殼等包材若干。經鑒定,以上贓證物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被告人未經商標注冊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并予以銷售,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兩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認罪認罰。
來源:杭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