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8月21日消息,近期,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向各券商發布了最新一期的發行上市審核動態報告,全面總結了2024年上半年在發行上市審核方面的工作進展與成果。
在這份報告中,北交所詳細列舉了導致IPO項目終止審核的四大主要原因,旨在為行業提供借鑒與反思。這四大原因包括:企業依法規范經營與經營穩定性不足、業績出現大幅下滑、會計處理存在不規范現象,以及中介機構未能充分完成核查工作。
據ITBEAR了解,2024年上半年,北交所共受理了30家企業的公開發行并上市申請,其中11家通過上市委審議,6家獲得證監會注冊通過,并最終有10家企業成功上市。然而,同期也有52家企業的上市申請被終止審核,公開發行累計募集資金(不含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達17.96億元。
從更長期的數據來看,自2020年4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北交所累計受理了557家企業的公開發行并上市申請,其中252家已完成公開發行,累計募集資金487.34億元,發行市盈率中值為18.45倍,均值為20.88倍。同期,累計有192家企業的上市申請被終止審核。
在再融資審核方面,同期北交所受理了12家企業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其中5家已完成發行,累計募集資金13.50億元,而3家企業的申請被終止審核。
針對2024年以來發行上市終止審核的項目,北交所具體披露了涉及的主要問題。其中包括企業在依法規范經營與經營穩定性方面的問題,如發生安全事故、無法繼續使用授權字號和商標等;中介機構未按要求完成核查工作,如關聯交易價格異常、實際控制人近親屬控制的大客戶注銷等;業績大幅下滑,如受第一大客戶采購需求減少影響或主要產品價格大幅下滑等;以及會計處理不規范,如對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等。
此外,北交所還強調了IPO企業更換保薦機構或證券服務機構時需要注意的三大事項。首先是更換程序,新機構需在三個月內完成盡職調查并出具相關文件;其次是復核要求,復核報告需明確范圍、程序、結論等;最后是專項說明及承諾函要求,發行人、保薦機構需出具專項說明,變更前后的中介機構或簽字人員均需出具承諾函。
通過這些措施,北交所旨在進一步規范發行上市審核過程,提高市場質量,保護投資者利益,并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