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蔡佳文)一年一度的“雙11”大促正在火熱進行中。然而,“為啥莫名其妙就開了先用后付”近日卻登上社交平臺的熱搜榜單,引發熱議。多地消保委近期也收到關于在網購中“先用后付”的投訴。消費者反映,他們先是以“0元”拍下了商品,后續又收到銀行發來的扣款短信才發現原來是不知何時開通了電商平臺的“先用后付”功能。
在促進消費的當下,各大購物平臺似乎正在尋找支付便利與支付安全之間的平衡點。

天降零元購
“下單的時候支付頁面顯示為0元,真是又驚又喜。”消費者王女士對記者表示,當時她正在拼手速付尾款,頭腦一熱就點擊付款,“直到我后來再買東西的時候付款頁面還是顯示0元才意識到不對。”隨后,王女士看到付款頁面的最下面有一個“先用后付”的選項不知道什么時候被勾選上了。
據了解,“先用后付”是一種新型的支付模式,也有的平臺將其稱為“先享后付”,其本質都是指消費者在網上購物下單時可以先不用付款,商品確認收貨后再付款。目前拼多多、淘寶、京東等多個平臺都相繼推出了該項服務,允許消費者在一定還款期限內免息購買。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對記者表示,對于平臺而言,“先用后付”功能可能會增加用戶的購買量,進而提升銷售額,幫助平臺篩選出更有消費潛力的用戶,為后續精準營銷提供數據支持。
記者在一些社交平臺上搜索“先用后付”,看到不少和王女士有相似經歷的人。有人驚呼開通該功能后的實付款比直接下單還貴,還有人埋怨家人以為不花錢結果買了好多用不上的東西,甚至有人表示使用該功能購買了超出自己償還能力的東西并在線求助。
雖然有人對支付過程失去掌控感到不安,但也有人認為“先用后付”可以讓支付更加便利。對此,知名經濟學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先用后付’實際上是一種消費金融的模式,本意是為了促銷,有信用付款需求的消費者可能會喜歡這種工具,但需要根據用戶意愿來開通和使用。”
關閉不容易
那么,看似能讓消費者網購更加便利的“先用后付”功能到底有哪些問題?
記者在不同電商平臺購物時發現,“先用后付”的開通按鈕普遍放置得并不明顯,例如有的會在支付的時候默認選中,有的會在軟件打開時突然蹦出來,一不留神就會開通“先用后付”功能。
然而,如此好開通的功能卻并不能隨時關閉。如果已經使用這個功能購買了商品則需要等當前訂單都收貨后才能關閉,而且想找到關閉的按鈕也不是很方便。還有網友吐槽想要關閉某平臺的“先用后付”功能十分考驗眼力,因為“關閉服務”選項的按鈕與頁面底色幾乎融為一體。
對此,江蘇省消保委提出,“先用后付”要能“一鍵開通”,也要能“一鍵關閉”。商家像“躲貓貓”一樣設置取消按鈕,無形中已經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
除了“先用后付”功能開通容易關閉難以外,一些平臺的“先用后付”功能開通后會與“免密支付”默認綁定,意味著每筆支出在消費的瞬間既不會有任何費用的顯示,也無需進行輸入支付密碼等身份核驗操作。這一套“組合拳”在便捷支付的同時,也容易讓消費者忽視了商品的真實價格。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消費者在選擇這項服務時,應充分考慮自己的財務狀況和消費習慣,警惕由此產生的過度消費和信用風險。當消費者無法償還“先用后付”的訂單,還會影響個人的信用,甚至會引發賠償和法律糾紛。
盤和林也表示,作為一種較為隱蔽的信用工具,“先用后付”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用的,尤其是有些消費者擔心這些記錄進入征信。平臺應該充分告知“先用后付”中消費者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以及相關風險。
功能待完善
如今,電商平臺對于“雙11”大促的態度發生了轉變,逐步轉向為給予商家和消費者新體驗。基于此,“先用后付”作為一種支付新體驗在今年雙“11”大促前就被多家電商重點提及。
今年9月,拼多多升級了商家服務費退免權益,“先用后付”訂單的技術服務費全部由1%降至0.6%,目前已覆蓋全量商家。隨后,淘寶天貓宣布,天貓“雙11”期間將為參與大促的所有淘寶天貓商家免費提供“先用后付”服務,并提供專屬資源曝光,全面助力商家成交轉化。公開數據顯示,京東上線“先享后付”服務以來,已助力典型合作商家訂單轉化率提升約10個百分點。
有業內人士表示,在金融服務的基礎之上,“先用后付”能否真正催化消費、驅動增長,關鍵因素在于貨品的豐富度和性價比,而不是什么時候給消費者生成賬單。因此,電商平臺須將消費者的真實需求放在首位,不斷優化產品和服務,才能讓“雙11”保持活力和增長。
對此,江瀚對記者表示,平臺可以通過宣傳、解釋等方式讓用戶了解“先用后付”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消除用戶的疑慮和擔憂。同時,根據用戶的購物行為和信用記錄,為符合條件的用戶提供“先用后付”的專屬額度或更高的信用評分,從而激勵用戶使用該功能。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中,也重點細化了經營者在網絡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義務,這對經營者合法依規地提供“先用后付”“免密支付”等功能也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江瀚對記者表示,監管方應制定明確的法律法規,規范“先用后付”功能的使用范圍和條件,確保平臺在推廣和使用該功能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方也可以加大對平臺的監管力度,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和糾正。
盤和林也表示,監管方應該抓大放小,對于額度比較低的“先付后用”,主要關注的是消費者的知情和同意權,而對于額度比較高的“先付后用”,需納入信用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