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今日網紅(ID:zhhjrwh),作者: 知滿,授權轉載發布。
一直以來,直播與音樂之間都是密不可分的。當直播間里放音樂也“侵權”,主播們還能自由地開播么?
9月5日,由中國版權協會主辦的網絡直播領域音樂正版化發展研討會在北京舉行,多個平臺出席了此次活動,共同發起網絡直播領域音樂版權保護行業倡議書。會上,騰訊音樂還正式推出了正版直播音樂服務系統“音速達引擎”。
“版權”問題,一直都是內容行業的頑疾,如今更是成了懸在創作者和平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騰訊音樂發布“音速達引擎”,既可以幫助主播和平臺解決音樂授權難題,同時也為直播音樂正版化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解決思路。
“我侵權了?”
直播時放點音樂調動直播間氣氛,拍短視頻時配個合適的BGM烘托氛圍......這些業內“常規操作”的背后,竟然可能一不小心走在侵權的邊緣?
最近,一名網友因在自己的視頻賬號上發布了一段寵物貓畫面,配樂用的國窖1573廣告音樂而被瀘州老窖起訴事件引起了網友熱議,“玩短視頻的時候都是覺得哪個BGM好玩用哪個”“根本沒想到還要考慮音樂版權的問題”......可見在全面娛樂時代,大家的音樂版權意識還有待提高。

據《2021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6月,我國網絡視聽用戶規模已經達到10.11億,其中有8.88億人觀看短視頻,6.38億人看直播。
基于這樣龐大的用戶數量,每天開放的直播間和更新的短視頻數量至少達到千萬以上,這也意味著,出現在直播短視頻平臺的音樂侵權現象更難以計數。
比如papitube旗下達人就曾被訴背景音樂侵權。
2019年7月23日,papitube(知名網紅papi醬旗下公司)旗下短視頻達人“Bigger研究所”未經授權,使用了Lullatone2011年發布的原創歌曲《Walking On the Sidewalk》,音樂版權商業發行平臺VFine Music因此起訴papitube侵犯該廠牌的錄音錄像制作者權,并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等費用共計25萬余元。
此案在2020年8月30日做出一審判決,被告papitube公司被判構成侵權,賠償原告版權方VFine Music及音樂人Lullatone經濟損失4000元及合理支出3000元,共計7000元。
雖然涉及賠償金額較少,但該案件卻在行業內引起廣泛關注,被認為是MCN機構商用音樂侵權第一案,為主播達人在內容創作過程中的音樂版權問題敲響警鐘。
此外,還有不少主播、達人、UP主侵權導致平臺“背鍋”的案例頻頻出現,因為主播在直播間播放未經授權歌曲,并與用戶互動、獲得禮物打賞,而導致平臺被判賠償,由此可見,侵權現象長期存在于多家直播短視頻平臺。對直播平臺而言,主播難管,直播內容難控,在夾縫中求生,平臺也大呼難搞。
而隨著外界對“侵權”的管控和重視程度提升,也勢必會對主播的直播內容帶來一定的影響。
一名以唱歌、音樂分享為直播內容的才藝主播就告訴小紅,“自己之前經常會在直播間翻唱一些經典歌曲,現在都不怎么敢唱,生怕什么時候就收到侵權的律師函。自己的才藝也施展不開,十分難受。”
酷狗直播平臺簽約主播方林赟也表示,“我的很多同學、朋友在做原創音樂,大家都很在意自己的著作權利是不是得到足夠的保護。”受到這種氛圍影響,方林赟每次在直播間翻唱,都會和平臺確認歌曲必須要得到授權。
直播間成音樂侵權高發地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在今年6月發布的《互聯網內容平臺案件審判情況》數據顯示,近2年多來,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的涉內容平臺糾紛案件中,涉數字作品的網絡著作權糾紛為46798件,占比94.2%,其中排名最前列的當屬音樂作品。
直播短視頻行業為何普遍存在著音樂侵權現象?
首先,大部分創作用戶對相關法律管理條例的認知和了解程度較低。
2021年6月1日,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正式實施,關于第十條第十一項廣播權和第十二項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修改,就對目前較為突出的網絡直播著作權侵權問題進行了回應,提出主播未經許可翻唱、掛播他人作品,將落入權利人廣播權的規制范圍。
其中,新的《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更明確規定了,在網絡直播中使用音樂應該向錄音制作者支付報酬。
“但不是每一個開直播、發短視頻的人,他們都有足夠廣的認識,能夠熟知相關法律。”
一位從事相關版權事宜的律師告訴小紅,“當他們出于對某個趣味視頻或音樂的喜愛,而去使用一些音樂或者影視作品片段時,在未經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可能一個不小心就走上了侵權的道路。”
其次,對于主播和平臺來說,即便具備了一定的行業版權意識,想要購買音樂版權,也要經歷九九八十一難。
一方面音樂曲庫的采買價格高昂,“平時在直播間里播放的音樂量實在太大了,別說我們這些小主播沒有那樣的資金實力,就是頭部主播都不一定能實現。”音樂主播菜菜說道。
另一方面,即使平臺有足夠雄厚的資金買下曲庫,在現實操作中,辦理各種授權手續之復雜,也需要花費極大的人力物力,包括對音樂曲庫的運營管理、對平臺侵權行為的監控和排查、發現侵權內容及時下架等等,甚至有些歌曲里還夾帶有敏感詞匯,新人主播如果使用這樣的歌曲還有封禁直播間的風險。
一直以來,音樂對短視頻平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無論是直播間或者短視頻內容,背景音樂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一個合適的BGM和背景音樂,不僅能夠在平臺掀起直播間或者短視頻的合拍風潮,甚至可以推動主播和達人的出圈。
而隨著直播短視頻行業版權意識的提升,不僅是主播們越來越愿意使用正版優質的音樂產品,許多平臺也加入了保護音樂版權的行列之中。
“音速達引擎”來了
9月5日,由中國版權協會主辦的網絡直播領域音樂正版化發展研討會在北京舉行,騰訊音樂、快手、斗魚、虎牙等行業多方代表出席了此次活動,共同發起網絡直播領域音樂版權保護行業倡議書。
會上,騰訊音樂也正式上線了正版直播音樂服務系統“音速達引擎”,旨在通過為主播提供專業化、一站式音樂版權服務,解決直播場景下的更多音樂需求。
那么,這個“音速達引擎”所提供的一站式服務,到底有怎樣的特點和優勢呢?
首先是授權速度快。
“音速達引擎”像一座橋梁,一頭連接著廠牌、音樂人和曲庫等版權方,一頭連接直播平臺、公會、主播等需求用戶,只需要打開小程序完成“登錄-試聽-付費開通-選歌授權”四步,不到一分鐘時間,就可以完成歌曲的授權。

其次是定價更合理、選擇多元化。
以往傳統的版權采購方式往往因為缺乏定價標準,或是按歌曲、按年這種相對死板的采購模式,導致費用過高,主播和公會都難以承擔。為此,“音速達引擎”提出了化買為租、按需付費的新方式,主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按月付費、包月僅需100元,也可以選擇按季度、或者年度付費,大大降低了平臺、公會和主播們的采購門檻。尤其適合收入不高的萌新主播,這樣靈活的版權購買形式,小紅想點個贊!
為適應直播行業升級需求,“音速達引擎”還提供了實現演唱、點播、點唱等熱門功能,可支持唱歌打分、音效修音、作品錄制等多元功能,幫助主播提升直播間的音樂內容趣味性。

直播、短視頻是內容生意,比拼的是各種各樣的創意和玩法。而音樂版權問題,是平臺創作者合法利用音樂資源進行創作的保障,但也成了那把懸在創作者和平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如今,騰訊音樂推出“音速達引擎” 深入到音樂產業上下游,既能夠為主播直播內容提供幫助,給他們充足的音樂資源,同時也有助于構建正版生態,為直播音樂正版化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解決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