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江蘇省近日發布并實施了一項針對地下電動車庫的新規定,該規定對電動車庫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新規涵蓋了諸多方面,包括術語定義、一般規定、建筑防火、消防設施設備、電氣安全、安全管理以及應急處置等。

根據規定,地下汽車庫內的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域需特別設置防火單元,并配備快速響應噴頭和感煙探測器。還鼓勵增設圖像型火災探測器或紅紫外復合火焰探測器,以提升火災預警能力。
在電氣安全方面,新規要求充電區域應設置視頻監控設施,并確保完全處于監控范圍內。同時,分散充電設施的供電電源配電回路應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以實時監控電氣安全狀況。
對于安全管理,新規明確了各方主體的責任,包括地下汽車庫管理單位、分散充電設施所有權人和運營單位等。各方需簽訂安全協議,并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以及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在應急處置方面,新規要求地下汽車庫管理單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裝備。同時,各方需協同建立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并定期組織消防演練,以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此次江蘇省發布的地下電動車庫新規定,無疑將推動全國范圍內電動車庫安全管理的提升。隨著電動汽車的普及,確保充電設施的安全已成為刻不容緩的任務。江蘇省的這一舉措,有望為其他省市提供有益的借鑒和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