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01.教材變化及歷年考試情況簡介
02.教材內容框架
03.會計基礎知識
04.本課程重點內容概述
05.網校資源、學習方法和學習技巧
01.教材變化及歷年考試情況簡介
一、注會《會計》教材的2017年變化及預計2018年變化分析
?。ㄒ唬┙暝黾拥臏蕜t內容:解釋公告7~12號;修訂準則;新準則。
2015年11月,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7號;
1.投資方因其他投資方對其子公司增資而導致本投資方持股比例下降,從而喪失控制權但能實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2.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者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后續會計期間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3.子公司發行優先股等其他權益工具的,應如何計算母公司合并利潤表中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2016年1月,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8號;
2016年12月,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新準則);
2017年4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修訂);
2017年4月,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修訂);
2017年4月,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修訂,注會會計考試不涉及套期會計);
2017年5月,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修訂);
2017年5月,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新準則);
2017年5月,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修訂);
2017年6月,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9號;
2017年6月,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0號;
2017年6月,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1號;
2017年6月,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2號;
2017年7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修訂)。
(二)2017年教材主要變動
相對于2016年的《會計》教材而言,2017年的教材實質性內容變化不大,主要是整體結構發生很大的變化,將相關章節進行整合、調整,由原教材二十八章的內容整合為二十一章內容;實質性內容變動如下:
?。?)第三章存貨,新增“第三節存貨的清查盤點”,具體描述盤盈盤虧的賬務處理原則;
?。?)第四章固定資產,新增工作量法的相關講解,對費用化的后續支出進行了重新編寫——新增與存貨生產和加工相關的設備后續支出計入產品成本,增加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處理;
?。?)第七章金融資產,對重分類的情況進行了修改,新教材規定“分類為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不得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的重分類不變;
?。?)第八章長期股權投資與企業合并,新增長期股權投資的基本概念、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關于或有對價的處理,增加了一項交易中同時涉及自最終控制方購買股權形成控制及自其他外部獨立第三方購買股權的會計處理,對反向購買中“取得90%股權投資”計算虛擬增發股數由原來“不考慮少數股權”改為“考慮少數股權”,刪除投資方因其他投資方對其子公司增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的處理;
(5)新教材第十章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關于應交增值稅的內容按照營改增的相關規定以及《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進行了重新編寫;
?。?)第十一章收入、費用和利潤,政府補助的相關內容按照新準則規定進行重新編寫;
(7)第十七章財務報告,新增持有待售的相關講解,并規定因劃分為持有待售而計提的減值可以轉回;新增附注披露的總體要求;
?。?)第二十章每股收益,新增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內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
(三)預計2018年教材變動
2016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會計準則變動在2017年的教材中均有體現,但是2017年對于一些會計準則進行了重新修訂并發布正式稿。
預計2018年的教材內容可能會依據金融工具等一系列準則及其他修訂準則、解釋公告的相關內容進行變更。但是,對于新收入準則,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而境內上市的企業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非上市企業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因此預計2018年教材內容不會體現新收入準則內容。
【提示】建議對于金融資產以及收入、費用和利潤中關于收入的相關內容可以暫時不預習,了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