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和趙麗穎的知名度,相信已經不需要小編介紹了吧!但是,同樣是作為單親媽媽,為何趙麗穎和楊冪卻有著天壤之別呢?
18年楊冪和劉愷威宣布離婚,但是在財產分割的時候卻產生了較大的分歧,因為彼時的二人,家庭可支配財產數額達到了40多億,楊冪自己拿走了35億,僅留給劉愷威5億,不僅如此,劉愷威還需要撫養兒女小糯米,無論在金錢上還是精神上,劉愷威均占了下風。
居于這樣的情況,是因為楊冪早在婚前便簽下了對賭協議,于是在自己產后復出后,用13部影視作品搖身一變成為了資本家,而這些錢大部分都是她自己賺的,而被網友數落,還落下這個壞名聲,皆是因為在婚前沒有簽訂婚前協議。
但是,同樣的事情放在趙麗穎身上,就處理比較妥當。她在和馮紹峰結婚之前便簽訂了婚前協議,以至于倆人在離婚時,更本沒有財產糾紛,而且孩子也是由倆人共同撫養,至少在經濟和情感上都相對來說比較和諧。而楊冪在離婚后,每次去看望孩子都表現的吱吱嗚嗚,而前公公曾爆料她一年多都不曾去看望過孩子,也許這就是她和趙麗穎最大的不同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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