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了許久的曲婉婷在ins上再次發帖,發了一張自己小時候和母親的合影,當天是曲婉婷母親的生日,她在ins中寫道:“祝我唯一真正的家生日快樂,我在你體內生活了足足300天,我好想你。我通過空氣、通過水、通過樹、通過太陽、通過月亮來表達我對你的愛。”
而此時她身在牢獄中的母親,不知道作何感想呢?
幾個禮拜前,曲婉婷的母親張明杰受賄、濫用職權案二審終于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剝奪政z權利終身!
曲婉婷的ins定位顯示,她此時依然生活在加拿大溫哥華,享受陽光,喂喂鴨子。
對此網友的評論也是兩極分化,有網友表示,她一邊在網上發對自己的母親如何想念,一邊拒絕退贓,明明可以退贓款給媽媽減刑,卻一直不退,也不愿回國探監。表示這種行為實在是太過虛偽,稱她為云孝女。
另一方面,網友覺得她表達對媽媽的想念無可厚非,就算自己的媽媽是個罪犯,但對子女的愛是真誠的,打斷骨頭連著筋。雖然她媽媽在別人眼里是貪污犯,但在她眼里就是最愛她的媽媽。
如果這件事放到自己身上,你真的能做到大義滅親嗎?
對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