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趙嘉敏和絲芭傳媒的合約糾結鬧得沸沸揚揚。一方面是趙嘉敏發出聲明,說自己與絲芭傳媒的“合約到期”。

另一方面是絲芭傳媒同樣發出聲明,說“趙嘉敏仍然是自己旗下藝人”并且曬出了2019年法院的終審判定。

兩邊各執一詞,但認真看過這份法院判決書的人,可能會覺得:趙嘉敏這個單方面的解約聲明有點扯?
趙嘉敏是誰呢?她是SNH48 第二屆總決選的第一名,那時候的她才剛剛17歲,算是國內冉冉升起的新人小花。

不僅有影視作品,還上了湖南衛視的人氣綜藝。

當時趙嘉敏還和張藝興一起代言了可愛多。要知道當時攜著歸國四子的名號,張藝興也算是頂流了。

但就在2016年,趙嘉敏考上中戲后,就單方面宣布要與公司解約。解約的理由主要有三條:自己身體原因無法繼續工作、公司不讓她讀書、以及公司隱瞞分成,鬧得沸沸揚揚。
結果法院的判決書里“啪啪啪”打臉,說她的身體情況根本不影響她的工作。

而且趙嘉敏去高考那陣,公司還發微博送了祝福。當時和趙嘉敏同隊的邱欣怡也是同年高考,最后考上了上戲,順利兼顧了學業和偶像事業,今年合約期滿,可見根本不在存在“阻撓求學”這一說。

最關鍵的是,趙嘉敏方提供的證據恰恰證明,她的媽媽一直在和公司商討分成,從頭到尾都是知情的,爭議的焦點只是在于分成的多少罷了。

為什么趙嘉敏要用這種“當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說辭呢?說白了就是想借助粉絲的力量打輿論戰,趁早完成自己解約的目的。
這幾年藝人解約的案例屢見不鮮,但像趙嘉敏這種完全不占理的解約倒真的不多。為此就有很多網友留言勸她:年紀還小,不要為了眼前一時的利益影響未來的長遠發展。你覺得她最后能夠順利解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