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每年一月通知2020年年度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報正式的啟動,那么對于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報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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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信部系統升級、改版,電信業務經營信息年報工作于2021年1月16日正式啟動,工信部增值電信經營許可證年報時間為每年的1月-3月;其中各省通信局增值電信經營許可證年報時間為1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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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順利的通過2020年增值電信經營許可證年報業務,請企業負責人確認公司是否在2020年有做過工商營業執照變更,如變更過公司名稱、公司法人、公司股東、注冊地址、注冊資金、以及接入商相關項業務,如果有變更需盡快變更增值電信許可證,以免影響證書的年報。

三、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及變更申請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載明“經營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相關字樣或列舉出本次申請及已取得的電信業務種類。
四、公司本年度通過增值電信業務收入大于或等于300萬的企業,需要參加月報;注意:年報中增值電信業務收入是2020年1-12個月的增值電信業務收入之和。
五、凡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均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內,需按照規定履行年報義務,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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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企業對拒不履行年報義務的企業,電信管理機構應將其列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對接企業進行警告、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