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消息,據經濟之聲報道,去年8月9日,當當網曾發起一場“親子圖書搶購”活動,規定時間內,花幾十塊錢就能搶購到上千元圖書,但這個活動卻在第二天就陸續成了“無法完成的訂單”。當當網的理由是“內部人員操作失誤”,空歡喜一場的消費者認為自己利益受到侵犯,將當當網告上法庭,報名參加維權的人數一度超過了1700人。
法院一審判決,當當網對收到發貨通知的用戶交付圖書;沒有收到當當發貨通知的用戶,雙方合同不成立,當當不必履約。一審宣判后,當當和部分消費者都不服,提起上訴。現在,面對二審維持原判的結果,當當網公關部李先生說:
當當網公關:既然已經判決了,最后還是按照判決的結果來遵守了。
消費者代表之一徐瑾也說:
消費者:本身我沒有其他的訴求,法院二審維持了原判,執行就可以了。
消費者此前對于一審判決不服的原因是,消費者在8月9日下訂單,8月12日訂單流程顯示“移倉”,但后來又出現了8月11日訂單取消的環節。消費者認為,當當流程出現“移倉”就意味著發貨,此后單方面撤銷訂單,應該賠償,所以繼續提出上訴。
但消費者代理律師王鵬說,二審時法院之所以對這種所謂的“時空穿越式訂單”沒有認定,是因為消費者取證太難。
王鵬:你讓消費者去舉證一個后臺掌握在經銷商手里的證據,消費者很難取證。但是又沒有立法規定這個舉證責任倒置,法官也沒有說依據職權,來分配這個舉證責任。
有分析認為,當當網在這一判決下不賠不賺,但是對商業信譽的損害很大。王鵬律師則建議,應該盡快對電商加強立法規范。目前國內對電商的法律規范比較少,發生糾紛時,往往以電商的交易規則作為認定依據,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王鵬:對網絡格式合同條款的法律效力,網絡格式合同的成立,還有成立之后訂單的效力怎么界定……這些都沒有做出約定。可能商務部也正在起草《網絡零售交易管理辦法》,希望能對這個有所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