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12月14日 消息:上海交易所發布公告稱,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退市配套規則修訂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鑒于新《證券法》已經在法律層面不再規定暫停上市,授權交易所制定業務規則,并且科創板和創業板均已不再規定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流程,本次修訂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
同時,參照科創板的做法,相應調整原來的財務類退市指標時間跨度設置,明確1年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即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連續2年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則直接予以終止上市,提高退市效率。
此外,擬將退市整理期期限縮短為15個交易日,同時取消交易類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