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邦動力訊】昨日,抖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提交訴狀,起訴騰訊“壟斷”: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這一行為,刊登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抖音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

消息一出,騰訊立刻針對抖音起訴騰訊壟斷一事做出回應,稱公司暫未收到關于抖音起訴的相關材料,指出字節跳動公司的相關指控純屬失實,系惡意誣陷,同時,騰訊將起訴對方違法侵權,指出字節跳動旗下多款產品,包括抖音,通過各種不正當競爭方式違規獲取微信用戶個人信息,破壞平臺規則,已被法院多個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權。
而后,抖音又發文回擊騰訊官方的回應,稱騰訊封禁抖音等相關產品已達三年之久,涉及數億用戶,期間騰訊對于判定用戶個人信息為“商業資源”才是對用戶數據的壟斷行為,用戶數據不應該成為騰訊公司的“私產”。
事實上,抖音和騰訊之間的“封鎖大戰”在幾年前已經打響。
早在2018年3月,抖音、火山小視頻鏈接分享到微信朋友圈,抖音分享到QQ空間,先后被默認為“僅為自己可見”。4月起,西瓜、抖音、火山分享到微信、QQ的鏈接也無法直接播放。隨后,抖音個人頁圖片也被微信朋友圈屏蔽。
同年6月,騰訊公告顯示,已將“今日頭條”、“抖音”運營者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理由是后者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對騰訊聲譽造成嚴重影響。同時,騰訊還宣布暫停與上述兩公司的合作。
起訴書中,騰訊稱2018年5月以來,“今日頭條”及“抖音”系列產品的實際運營者通過其自有新聞媒體平臺等渠道大量發布、傳播貶損詆毀騰訊公司的言論、文章或視頻。包括在用戶提示消息中以誤導方式稱“騰訊屏蔽了您要分享的抖音鏈接”;在抖音上誘導、鼓勵并縱容以“微信封殺抖音”為主題的視頻挑戰活動以及主動推薦丑化詆毀騰訊高管的短視頻等。
而當時騰訊起訴字節跳動的導火索,是因為今日頭條推送了一條關于騰訊公司的“評論”。2018年5月30日,今日頭條通過故意修改標題、篡改文章來源的方式在新聞媒體平臺上大范圍主動推送文章《要多少文件騰訊才肯收手》。騰訊認為此舉嚴重侵害了自己的聲譽。
上述對抗中,海淀法院消息,因認為對方利用技術手段屏蔽和攔截用戶訪問頭條網,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騰訊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4000萬元。
不到一年之后,雙方的“二次大戰”因抖音入局社交再次打響。
2019年1月15日,抖音正式宣布升級私信功能,推出自己的獨立視頻社交產品多閃APP。在發布會現場,今日頭條CEO陳林表示,多閃和微信是不一樣的產品,不是競爭對手,多閃只是做最親密關系人的熟人社交。不過在發布會當天,用戶已經無法通過微信掃描內測二維碼下載多閃,掃描后會顯示“已停止訪問該網頁”。
幾天后,抖音發布聲明稱,新用戶無法正常以微信授權的方式登錄并使用抖音。2019年1月26日,微信發布公告,明確禁止外部鏈接的測試、誘導行為。對重復多次違規,惡意對抗的主體,微信將采取階梯式處理機制,進行更嚴格的處理,包括但不限于下調每日分享限額、限制使用微信登錄功能接口、永久封禁賬號、域名、IP地址或分享接口。公告中特別點名違規APP,包括:“今日頭條”、“網易云音樂”、“滴滴出行”、“京東”等。
而在自己的流量是否可以完好保存方面,抖音和微信也都有些小動作。有抖音達人向億邦動力表示,因為抖音的粉絲沉淀路徑尚不成熟,微信仍是自己保留粉絲的第一陣地,但在抖音中留下微信聯系方式的行為被監管得非常嚴格。而也有微信視頻號的用戶表示,在賬號起名等各種環節,“抖音”二字是不被允許的。
事實上,在外部鏈接的跳轉上,微信出于自身生態的良性發展考慮,一直保持謹慎態度。
例如淘寶商品鏈接,只能通過淘口令方式分享到微信環境。用戶則須將淘口令復制粘貼到淘寶APP方可實現跳轉。
有趣的是,這起發生在2013年的淘寶微信“交惡”,實則為淘寶“率先動手”,正式關閉了微信跳轉至淘寶頁面的通道。其官方理由為“封殺原因是大量用戶反應,微信公眾平臺發來的淘寶鏈接大部分是偽造淘寶店,部分用戶因此受到財產損失,甚至支付賬號、密碼被竊。”
經此一“役”,雙方至今尚未達成“和解”。某種程度上,這既造成了用戶體驗的割裂,也為兩大生態商業模式的走向劃上了巨大的分隔符。
隨著時間推移,微信已經變成了社交流量的“基礎設施”,社交電商、品牌私域流量、微商,各種模式迭起;淘寶則成為了電子商務的“上層建筑”,中國最大的在線零售市場,以及擁有中國最完備的在線商品庫。
2019年10月18日,微信對發布的外鏈管理新規,升級了“史上最嚴”的《微信外部鏈接內容管理規范》,明確了新增的違規類型,加強了包括對誘導分享、下載、跳轉,非法獲取和使用用戶數據、信息等違規舉措的打擊。該新規執行后,包括拼多多在內的外鏈也受到影響。
外部環境的變化也在促使微信產品迭代。短視頻產品的快速崛起,以及所帶來的連鎖反應,不容小覷。
據億邦動力此前獨家獲取的信息,抖音直播電商在切斷跳轉淘寶、實現全交易閉環三個月后,日均成交額已經突破6億。
日前收官的抖音年貨節,電商日交易額破20億,整個促銷周期突破200億的新紀錄,也在不聲不響之中讓人忘卻“雙11”。
抖音“甩開”淘寶,淘寶“封殺”微信,微信“屏蔽”抖音。
每個生態都會以交易閉環作為驗證商業模式效率的最終路徑。
微信則試圖通過生態開放來鏈接更為廣闊的電商市場,以及建立更加牢固的護城河。例如給予視頻號、直播更多的入口,視頻號與公眾號之間相互打通,小程序與視頻號之間相互打通,以及通過商品圖片識別來關聯更多的第三方小程序商城。
這也是商家樂于見到的。畢竟競爭態勢已經非常明顯。淘寶已經內容化,抖音已經電商化,微信已經短視頻化。
無論如何,此次爭議勢必會引發互聯網更大范圍的討論,并對未來走向重新思考,譬如:
如果抖音要求微信向其開放,那么微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也有資格要求抖音向他們開放?
未來平臺主導的商業世界里,到底是應該走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開放邏輯,還是走向都是各自閉環的封閉邏輯?
商家更支持哪種邏輯?
如果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么最大受益者,是不是淘寶?因為其他的都是流量,流量開放了,淘寶是最終的成交場所。
關于用戶數據的歸屬權的確到了該討論的時候了,到底屬于用戶?平臺?品牌?
京東要不要向淘寶開放?淘寶要不要向拼多多開放?拼多多要不要向興盛優選開放?興盛優選要不要向美團開放?騰訊音樂要不要向網易音樂開放?優酷要不要向愛奇藝開放?釘釘要不要向飛書開放?薇婭要不要向李佳琦開放?四通一達要不要向極兔速遞開放?
抖音與騰訊公開互撕,并不是一件體面之事。這似乎也為所有互聯網公司提出警示與思考:何為“開放”?何為“壟斷”?
附雙方“斗嘴”實錄:
2021年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提交訴狀,起訴騰訊“壟斷”,要求法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這一行為,刊登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抖音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抖音在起訴狀中提出以下三點主張:
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
即時通信類應用,已經成為互聯網用戶規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礎應用。微信、QQ月活躍用戶數分別超過12億和6億,加上其即時溝通分享功能及網絡效應,決定了用戶幾乎不可能集體遷移。此外,目前市場上沒有其他經營者,能夠提供與微信和QQ具有對等功能的服務。這意味著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騰訊封禁抖音的行為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表征。封禁不僅損害了用戶權益,破壞了抖音產品和服務的正常運營,還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騰訊的)壟斷行為,妨礙了技術進步和創新,對于提升經濟效率和社會福祉并無裨益,而只能有助于其扭曲其他領域的競爭、鞏固自身已有的市場地位”。
騰訊對此回應稱,字節跳動“惡意構陷”,多款產品包括抖音“通過各種不正當競爭方式違規獲取微信用戶個人信息,破壞平臺規則,已被法院多個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權”。
“我司暫未收到關于抖音起訴我司的相關材料。
騰訊及其產品遵循公平競爭、開放合作的理念為用戶和第三方產品提供服務。字節跳動公司的相關指控純屬失實,系惡意誣陷。字節跳動旗下多款產品,包括抖音通過各種不正當競爭方式違規獲取微信用戶個人信息,破壞平臺規則,已被法院多個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權。字節跳動及相關公司還存在諸多侵害平臺生態和用戶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我們將繼續提起訴訟。”
隨后,抖音針對騰訊的回應發起反擊,聲明如下:
騰訊封禁抖音等相關產品達三年之久,涉及數億用戶。微信封禁最初的理由是“短視頻整治”,而在整治期間,騰訊自己卻推出十幾款短視頻產品。互聯網是有記憶的,這樣的事實基礎,不容騰訊公司抵賴,騰訊所謂的“惡意構陷”沒有任何依據。
騰訊所謂“違規獲取微信用戶個人信息”不屬實。真實情況是,騰訊認為用戶的頭像、昵稱等用戶數據都屬于騰訊公司的“商業資源”,并據此認為,除非騰訊同意,其他任何產品,即使獲得用戶授權,也不能使用這些用戶的相關數據,否則即構成騰訊所謂“非法使用”。與此同時,騰訊旗下產品、游戲及其投資公司卻可以“合法使用”這些用戶數據。騰訊這種對于用戶數據的壟斷行為,嚴重影響了行業的創新發展。
確實有部分專家和法院支持騰訊關于個人信息屬于騰訊商業資源的主張,其本質是,這些專家和法官認為,騰訊對用戶個人信息數據的權利高過用戶本人,天津濱海法院還因此對我司多閃、抖音下達訴訟禁令。我們認為,用戶對自己的數據具有絕對的、可完全控制的權利,應該遠遠高于平臺的權利,用戶數據不應該成為騰訊公司的“私產”。
微信、QQ,作為月活用戶分別超過12億和6億的國民級社交通訊產品,不僅有完備齊全的用戶好友關系,而且已經深入用戶生活的各個領域,屬于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基礎設施。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毫無疑問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
當下,國家正不斷加強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我們也希望這起訴訟,有助于厘清平臺經濟如何規范競爭,完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制。
我們對可能曠日持久的訴訟充滿樂觀,因為我們對公義、對時間充滿樂觀,而這兩者,恰恰是騰訊這樣的壟斷者永遠都無法壟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