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結婚是一件大喜事。
在我國,凡是遇到喜事,就會熱熱鬧鬧地去辦理。
據稱,在古代的時候,喜事是需要大操大辦的。
中國人歷來將紅色作為吉祥、喜慶、美麗的象征,一旦有誰家辦喜事,就會以紅色為主題顏色,將自己的家里打扮地漂漂亮亮地,用以渲染喜慶的氣氛。
古代雖然沒有音響、喇叭之類的設備,但古代有鼓樂班。凡是辦喜事的家庭,會提前三天將鼓樂班請到家里吹吹打打,如果是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家庭,他們還會請來歌妓進行現場表演。
一位歷史學家稱,古人在辦結婚這種喜事時,還會連續燃放三天“沖天禮花”,用以沖散“邪氣”,而到了結婚當天,各種禮花、鞭炮都會集中燃放,以示慶賀。
一位老者曾經講過這樣一件事情—–
在宋朝的時候,陜西的一戶人家娶媳婦,由于這戶人家比較貧窮,因此,打算簡辦婚禮,他們既不打算請鼓樂班,也不打算大量地購買鞭炮。而當族長知道這一情況之后,便出面發動族人兌錢幫助這戶人家請了鼓樂班并購買了大量的鞭炮進行燃放。族長說:“一戶喜,當以全族喜,族人辦喜事,當幫也。”
通過這位老者的講述我們不難發現,在古代,縱然是窮困人家,在辦喜事的時候也會是熱熱鬧鬧的呢!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人們的物質生活有了明顯的提高。在當下的一些農村,有些家庭在辦結婚這種喜事時仍然會請鼓樂班到場慶賀,即便是有些家庭沒有請鼓樂班,但他們也會架上喇叭,放出一些喜慶的樂曲,用以烘托喜慶的氛圍。而到了新人結婚的當天時,燃放鞭炮也是不會少的一道程序。
一位資深網友稱,出于環保的要求,現在的有些家庭在娶媳婦時不會燃放傳統的鞭炮,但他們會燃放對環境沒有污染的電子鞭炮,這種電子鞭炮的響聲雖然不像傳統鞭炮那樣震耳欲聾,但這種電子鞭炮也是會產生比較大的噪音的。不過,民間風俗就是這樣,新人結婚時不燃放鞭炮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作為鄉親們來說,也都會對于燃放電子鞭炮這種行為表示理解。
然而,就在11月1日,河南某地的一位男子孫某英卻遇到了一件非常煩心的事情。

事件
孫某英,今年26歲,今年上半年的時候,有人給他介紹了一個對象,經過半年多的戀愛后,孫某英打算于11月3日與對象結婚。
依照農村的風俗習慣,11月1日下午,孫某英便借來了音響,為了保證音響能夠正常使用,他便在當天下午對音箱進行了調試,而正在他調試音響時,他的鄰居孫某奎卻制止了他。
那么,孫某奎為何要制止孫某英調試音響呢?
孫某奎稱,他88歲的父親在上個月的時候患了重病,在醫院治療了半個月后也不見好轉,據醫生介紹,他的父親已經處于病危狀態了。如果再堅持治療,也實屬沒有意義。于是,他便將父親拉回了家里保守治療。目前,他的父親已經人事不省了。
孫某奎對鄉親們說:“父親病危,導致全家人的心情都不好。在我們全家人的心情都不好的情況下,他(指孫某英)調試音響,放一些歡快的樂曲是不合適的。我知道他要結婚,是辦喜事,但他不能把他的歡樂建立在我們全家人的痛苦之上啊!我覺得,他在結婚時,既不能放音響,也不能放鞭炮,要舉行一個‘靜默婚禮’。”
對于孫某奎的說法,孫某英進行了堅決地抵制。孫某英認為:自己結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喜事,喜事就應該熱熱鬧鬧地辦。在農村,所有的家庭都會在辦喜事時放音響和鞭炮的,從來沒有聽說過因為鄰居家里有危重病人而不讓另一位鄰居在辦喜事時放音響和鞭炮的。孫某奎的說法簡直是一種強盜邏輯,是完全講不通的。他是斷然不會接受的。
但孫某奎卻說:“我爹病危,你就是不能太高興。不管你樂意不樂意,從今天開始,一直到你舉行完婚禮,你就是不能放音響和鞭炮。”
據稱,目前,針對此事,孫某英和孫某奎還在僵持中。
當這一事件被眾多鄉親們知道后,鄉親們也紛紛談了各自的看法。

鄉親看法
鄉親李某:我認為孫某奎的說法是沒有道理的。你爹病危,不能影響人家孫某英辦喜事啊!況且,人家孫某英辦的喜事可是一生當中唯一的一件大事,是應當熱熱鬧鬧去辦的,你憑啥去阻止人家孫某英放音響和鞭炮呢?你的道理何在呢?況且,你爹已經不省人事了,即便是炮聲震天,估計他也聽不到了。僅憑此,你就更沒有理由去阻止人家孫某英放音響和鞭炮了。
鄉親柳某帥:孫某奎分明是在胡攪蠻纏嘛!你爹病危,與人家孫某英何干?辦喜事是人家孫某英的正當權利,你憑啥要干涉?我覺得孫某奎也有些太霸道了吧?
鄉親龔某:像孫某奎這種人在世界上都少見。你爹病危,你心情不爽,那是你的事情,不是人家孫某英的事情。人家是在辦婚事呢!婚事就需要隆重一些,你讓人家辦一個“靜默婚禮”,能講得通嗎?想必,是一定講不通的。
鄉親龔某輝:我覺得孫某奎是在欺負人。你爹病危就是你阻止人家孫某英“不能太高興”的理由嗎?人家孫某英結婚呢!人家憑啥不能夠高興?難道你爹病危,你就要求全村人都要有一個悲痛的心情嗎?孫某奎的說法簡直是胡扯!
總之,鄉親們的議論有很多。

老胡觀點
據稱,在古代的時候,當一位文官遇到有新娘的轎子路過時,自己就需要下轎靜立。古人稱,這個規矩叫“讓喜”。
所謂的“讓喜”,也就是指無論是誰辦什么事情,都需要等辦喜事的家庭辦完喜事后再辦自己的事情。否則,就會被世人所詬病。
一位民俗學家曾經稱,即便是辦喪事的家庭,在辦喪事時遇到了喜事,都要“止悲讓喜”。因為喜事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優先之事”,所以喪事一定要禮讓喜事。
老胡認為:孫某奎的觀點是錯誤的。你因為你爹病危而心情不爽,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并不是人家孫某英的事情,你是完全沒有理由要求人家不能夠高興的。畢竟,人家孫某英是要舉行婚禮呢!你爹病危這件事情對你來說是一件大事,但對于人家孫某英來說興許就不是事。基于此,你是沒有理由干涉人家孫某英放音響和鞭炮的。
大家認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