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近日公開發布。《規劃》明確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舉措。
《規劃》指出,“十三五”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裝機規模穩居世界領先地位,利用能力、技術水平、產業競爭力邁上新臺階,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的要求,《規劃》明確,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費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左右,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陽能熱利用、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
《規劃》強調,“十四五”時期可再生能源發展將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陸上與海上并舉、就地消納與外送消納并舉、單品種開發與多品種互補并舉、單一場景與綜合場景并舉,以區域布局優化發展,“三北”地區優化推動基地化規模化開發,西南地區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開發,中東南部地區重點推動就地就近開發,東部沿海地區積極推進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以重大基地支撐發展,明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黃河上游、河西走廊、黃河幾字灣、冀北、松遼、新疆、黃河下游等七大陸上新能源基地,藏東南、川滇黔桂兩大水風光綜合基地和五大海上風電基地集群;以示范工程引領發展,重點推進技術創新示范、開發建設示范、高比例應用示范等三大類18項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以行動計劃落實發展,重點推進城鎮屋頂光伏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鄉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動計劃,以扎實有效的行動保障規劃全面落地。
《規劃》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中國氣象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聯合形式印發。
轉自:國家發改委
來源: 河北交通廣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