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會有群眾通過電話了解
是否可以辦理異地身份證的問題
今天小編來告訴大家
辦理異地身份證的一些事項
(一)身份證明材料
1.居民戶口簿等其他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證件(僅核驗原件,如已成功注冊“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申請人現場手機登錄賬號認證通過后,無需提供);2.居民身份證(除遺失補領外,其余申請理由選擇郵寄送證的需提供原件,民警現場收繳);
(二)《個人承諾書》(現場填寫);
(三)申請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有效期六個月,廣東省內戶籍申請人年滿16周歲后,在本市申領過居民身份證,2年內再次辦理時無需提供);
(四)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由監護人陪同申領(6周歲及以上須現場采集指紋信息,6周歲以下自愿采集指紋信息),并提供以下監護關系證明材料之一(核原件,收復印件):
1.體現監護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2.《出生醫學證明》;
3.《收養證》;
4.其他監護證明材料。
屬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如申請人因整容后與系統歷史圖像存在明顯差異的,應提供加蓋來源單位公章的整容醫學診斷證明書(核原件,收復印件)。
警方提示:
居民身份證
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
對本國公民統一頒發的
具有證明公民身份效力的法定證件
居民身份證具有法定的證明效力
可以說是衣食住行都要用到它
如果身份證有遺失和損壞的
一定要及時報失和重新辦理
防止被別人利用遺失的身份證
做違法的事情
給自身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深圳市公安局_熱點警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