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系存續間,一方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了普通關系的屬出軌,但在判斷一方是否出軌還是要有依據,不可栽贓、誹謗,那對于一方婚外情取證有何規定?如何賠償的?以下頂律網律師給你詳細的介紹一下。
一,婚外情的證據有哪些?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一個人和另一個人之間的信件、郵件或聊天記錄。法院通常很難接受這種婚外情的證據,因為當事人提供的這種證據很難保證不會有改動。
2.保證書或悔過書。
"白紙黑字"很難否認,在婚外情被對方發現之初,有些人會寫出保證書或悔過書,以示自己今后"永不再犯"。
3.照片。
“證言”的效力有限,很多人為了掌握配偶有婚外情的證據,往往會請“私人偵探公司”去追蹤,然后為對方有婚外情的證據拍照。
4.錄像帶。
公共場所拍攝的錄像可作為證據使用,私人場所拍攝的錄像可作為證據使用,賓館內通過監控錄像、破門進入他人家中拍攝的錄像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離婚后,夫妻一方有過錯方應如何賠償?
1.物質賠償:起訴費、律師費等直接物質損害賠償。在我國,由于缺乏明確的精神損害賠償標準,因此,夫妻外情離婚所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是如此。
2.在實際操作中,則需根據下列標準加以確定:
①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②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損害的程度。因損傷結果涉及人體的生理、心理兩個方面,必要時可委托醫療單位做出相應判斷。頂律網律師
③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如果與通奸相比,重婚罪的過錯行為更加嚴重,危害也更加嚴重,屬于情節惡劣的情形。與通奸行為相比,其情節較為輕微。
④其他相關因素。例如,夫妻雙方的婚齡、婚齡較短、婚后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因素,都應作為補償考慮。
三,因婚外情而離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關于養育權,可以證明一方無經濟能力,有病,或有不良習性等,但也可以證明其經濟能力、生活習慣能保證孩子健康成長。
2.不簽收調解書,堅持要判決的;調停失去了上訴的權利。裁決結果不利于一方的,在上訴過程中,應聘請調查公司對領一方進行監視、照相,如果證據不實,應以新證據的名義向二審法院提出。
3.離婚時,女方會得到優待,如在房子、撫養權等,并非法院有親屬關系,是我國婚姻法中對女性的保護。
4.如果證明一方有法律上的過錯,不適合撫養子女,可以相應收回撫養權,并適當多一些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