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師有多火熱,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健康管理師退出職業資格認證的文件就可窺一斑。在人社部和中央人民政府網站瀏覽量只有數千的文件,經轉發竟成為爆款文章。
內容可粗略分為三類: 已經考過健康管理師的人員、著急退費的考生和輔導培訓機構人員。
主要意見集中在幾個方面:
中心今后不再直接發證,而逐步轉型為制定認定規范,管理認證機構。這需要看人社部門下一步的政策而定。
1、說查不到文件,或者直接說文章是謠言。
2、引用國家衛健委人才交流中心聲明,說原政策繼續有效。
3、人社部不發證,改為國家衛健委發證。
4、取消認證,改為準入類考試。
5、已經考過的證書是否繼續有效?
6、已經報名的費用能不能退?
7、絕版證書含金量是否提高?
健康管理師未來何去何從? 我們仔:梳理清楚政策淵源后,嘗試回答網友們提出的問題。
一、健康管理師退出國家職業資格認證目錄是否屬實?
屬實。
二、人社部不再發證,是否由國家衛健委發證?
否。
人社部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90號)規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由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頒發。
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號)規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轉為社會化等級認定,由用人單位和相關社會組織按照職業標準或評價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國家衛健委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已被排除在發證機關之外,以前沒有發過證,以后也不能發證,同時也不能授權其他單位代發證書。
三、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能否發證?
首先國家衛健委不能授權發證,其次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是國家衛健委二級事業單位,不能代表衛生健康行政機關核發證書。以往中心受人社部門委托,以職業鑒定中心名義開展職業資格認證工作。
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號)規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轉為社會化等級認定,由用人單位和相關社會組織按照職業標準或評價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從字面理解上取消了鑒定中心的發證資格。
文件同時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要加快職能 轉變,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質量監管,做好公共服務。有關單位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可結合實際探索向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轉型。
極大概率是,中心今后不再直接發證,而逐步轉型為制定認定規范,管理認證機構。這需要看人社部門下一步政策而定。
四、國家衛健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聲明是怎么回事?
中心網站可查的聲明有2份。一是2020年7月9日發布的辟謠聲明。
這份聲明說冒用中心名義發布的消息是謠言,這沒毛病。不過人社部自己下發通知,中心管不了,這也不矛盾。職業資格管理政策應以人社部為準。
二是2020年7月22日中心網站發布的健康管理師簡介。
這份簡介聲明了中心是健康管理師唯一的資格認證單位,恰與人社部通知規定的“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吻合。
至于簡介為何晚于人社部通知2天后發布,可能有幾種原因:2020年已經計劃好的考試仍將繼續舉行,或者未及時收到人社部通知,或提前編輯的內容按部就班發布。
五、健康管理師能否改為準入類?
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號)規定:對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密切相關的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有關單位要抓緊配合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依法將其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
依什么法呢?是《行政許可法》和《立法法》。
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必要時,國務院可以采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實施后,除臨時性行政許可事項外,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規。
《立法法》主要規定了立法的范圍和流程,同時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制定、修改和廢止,適用本法。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修改和廢止,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查閱2017年人社部下發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醫師、護士、教師、注冊會計師、法律職業資格等準入類資格均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由于立法門檻很高,健康管理師僅在理論上存在轉為準入類資格的可能性,實際可能性微乎其微。
反過來理解,如果健康管理師沒有立法,它就不是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密切相關的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六、已經考過的證書是否有效?
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號)規定:退出目錄前已發放的職業資格證書繼續有效,可作為持證者職業能力水平的證明。
七、絕版證書的含金量是否會升高?
從收藏價值上看或許會。工作的含金量取決社會需求量、水平能力情況和合理的隊伍建設等綜合因素。
從2013年以來國家已經取消400多種職業資格,也可以查閱一下這些曾經存在的職業資格的含金量有何變化。
八、健康管理師今年還能再考嗎?
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號)規定:
對已發布鑒定考試公告或已受理鑒定考試報名的,可以根據考生意愿,繼續做好鑒定考試工作,或者退回有關費用。對已組織完成鑒定考試的,要做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等工作。
據了解,受2020上半年疫情影響,國內各省均計劃在2020下半年舉行健康管理師考試。已經報名或準備報名的考生,仍可正常考試。
九、健康管理師的變化趨勢
2016年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湯濤在國新辦舉行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政策吹風會上表示:“取消職業資格不是取消崗位和職業標準”。但在2020年1月的國新辦吹風會上,人社部副部長湯濤和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的表述變為“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職業資格,不是取消職業標準”。
從“崗位"到”職業“,不同的稱呼,體現出對社會的深度理解。目前我國老齡化程度已經較高,多子化社會正在到來,健康產業蘊含巨大機遇,只要社會有對健康管理的需求,360行里就有健康管理師一席之地,但可能意味著公立機構中不再為健康管理師特設崗位。
或許像醫院招聘醫師,要求有《醫師資格證》,同時還要有一定外語水平,求職者可以提供英語六級證書,或者雅思托福成績,或者口譯員證書,都屬于第三方英語水平能力認證。健康管理師或許仍有統一的證書格式,或許不再有,也許全國統一認證,也許多頭認證,一切都看下一步政策。
對輔導培訓機構來說,十幾年來默默無聞的健康管理師,因為幾年前移交給國家衛健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認證,社會理解為國家衛健委的認可,考證一下子變得火爆,這是老天爺賞飯。未來用人單位和第三方都可以認證,江湖將變成紅海、血海,要根據政策及時調整業務,才能適者生存。
對個人來說,要做好清晰的職業發展規劃,如果學習健康管理知識對自身發展有利,就認真學習,不同的發證形式沒有根本差別。 如果盲目追求利益,或聽信歪曲勸導,追趕熱點,很容易踏空成為政策變化的犧牲品。如果做了韭菜,就要有被收割的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