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稅前扣除憑證?
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證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實際發生,并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
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二、以下是14項支出無需發票也可提前扣除的具體內容:
1. 工資、獎金、津貼、生產補貼、勞動保護費等
2.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其他福利費用
3. 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大病保險費用
4. 養老金和退休金基金管理費用
5. 捐贈和慈善捐款
6. 稅務機關指定的稅收支出
7. 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8. 科研開發費用
9. 財產保險費用
10. 職工培訓費用
11.項目前期支出
12.買賣房地產時支付的中介費用
13. 外貿貨物運輸費用
14. 進口貨物時支付的關稅、增值稅等費用
以上14項支出無需發票也可提前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在提前扣除這些支出之前,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手續,比如需要進行登記,需要符合相關規定和標準等。同時,企業在提前扣除這些支出時,應根據法律要求,妥善保存必要的證明材料和資料,以備查驗。
三、哪些發票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以下簡稱“不合規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以下簡稱“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以上14項支出是符合稅法和財政部門相關規定的,但并不代表所有情況下都能扣除,還需要具體根據企業自身情況進行判斷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