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日報
眼下,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互聯網已經全面融入社會方方面面,這也讓傳統著作權法律制度受到了嚴峻挑戰。一方面,網絡深刻地改變著作品的創造和傳播方式,使得作品的復制傳播更加便捷;另一方面,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多媒體等新形態不斷涌現,現行涉及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在解決網絡版權侵權問題時顯得力不從心。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近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這次修改著作權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知識產權工作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實踐,也是推進知識產權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對于這次修法,各方予以高度關注。尤其是能不能適應互聯網時代,反映時代特點,是此次修法中的一個熱點問題。
在對修正案草案進行審議時,多位常委會委員在發言中都提及有關互聯網時代的著作權保護問題。委員們建議此次著作權法修改要適應網絡技術發展的要求,作出相應的補充、修改和調整,加大對網絡著作權的保護力度,體現時代特點,回應社會呼聲。
協調好著作權保護與網絡技術發展關系
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發布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54億,手機網民規模達8.47億,互聯網普及率達61.2%。可以說,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普及應用深刻改變了作品的傳播方式。
“要進一步緊跟網絡技術前進的步伐,加強網絡信息時代著作權創造、保護、運用等方面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以規范作品的網絡傳播,嚴厲打擊網絡侵權盜版行為,促進網絡經濟健康發展,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李學勇委員說。
分組審議中,多位委員都提出此次修法要統籌推進網絡技術發展與著作權保護兩個方面。
楊志今委員指出,這次著作權法修改,一方面要進一步明確著作權及相關權利人在網絡空間的權利內容,規范作品的網絡傳播,健全技術措施和權力管理信息保護等制度,完善網絡空間的著作權保護機制。同時,也要緊跟網絡技術發展的步伐,推進著作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廣應用“互聯網+”著作權服務模式,為作品的創作生產和有序傳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途徑。
“現在網絡技術的發展已經出現了很多新的形式,如何能夠和網絡安全法、互聯網有關的法律法規相銜接,是這次著作權法修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李巍委員也強調要協調好網絡技術發展與著作權保護的關系。
進一步健全網絡著作權保護機制
20年前我國長篇小說一年的創作量大概是1000部左右,現在網絡長篇小說一年已經超過了100萬部。互聯網讓媒體介質和傳播路徑發生了根本性變革。
但是,在享受網絡帶來便利的同時,利用先進技術侵犯著作權的手段也在不斷翻新。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對著作權法進行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報告指出,有的網站非法轉載他人作品,甚至對其他網站的內容進行全網抓取。報告還指出,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作品的復制、傳播愈發便捷,網絡上的文字、音樂、影視、圖形、軟件等各類作品的侵權行為易發多發。
而司法實踐中,法院審理的涉網絡著作權糾紛也越來越多。據悉,目前的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工作中,著作權案件的數量占比超過三分之二,而網絡著作權案件占到了著作權案件的三分之二。以北京市為例,數字顯示,2014年到2018年,北京市三級法院共受理一審著作權民事案件90084件,其中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占85%。與此同時,對網絡游戲畫面、綜藝節目模式、體育賽事直播、聚合鏈接等新型疑難案件卻尚未形成統一的裁判標準。
鑒于網絡傳播對作品使用傳播的影響和網絡侵權問題越來越突出,左中一委員建議對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的法律責任作專門規定,規范協調網絡主體的責、權、利,形成網絡著作權的保護機制。
“既要充分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積極適應互聯網開放共享協作的特點。借助互聯網、信息技術生成的大量與傳統的侵權盜版行為不同的行為,侵犯著作權損害全社會創新創造意識是不應當被忽視的。”吳恒委員說。
積極回應現實問題預留相關立法空間
在信息化、網絡化、數字化的背景環境下,大量新的著作權問題隨之產生。這其中,網絡直播作為互聯網時代特有的、新增的傳播形式,尤其面臨諸多問題。據了解,由于我國現行著作權權利類型劃分過細,導致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都沒有辦法精確涵蓋網絡直播行為。
除了網絡直播的著作權問題,其他一些互聯網的新興業態的著作權問題也值得關注。比如,體育賽事網絡直播節目等新型內容的可版權性問題。再比如,網絡游戲是否應當作為視聽作品予以保護等。
分組審議中,多位委員建議此次著作權法修法過程中應當適應時代需要,解決現實問題的同時,也要預留必要的法律空間。
吳恒建議,此次修改著作權法應當回應關于機器人創作、自媒體微信及其后臺的經濟運作、體育賽事、各類參與性行為的權益,對于目前尚未制定出懲治侵權盜版行為舉措的,可以從理念上提出要求,為今后的相關立法留出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