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輩子很短,好好活著,生命無常用心去愛自己的家庭,愛自己的老婆孩子,關愛雙方的父母。當我們累了,就好好休息,不要逞強。
其實細想一下,人生不過30000天,開心也是一天,哀愁也是一天,何不我們快快樂樂的生活每一天。
每個人都會結婚,生子,走向婚姻的殿堂,而我們最開始的初心是陪著愛人走向美好的一生。
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坎坎坷坷,沒有一帆風順的人生,夫妻共同齊心,面對所有的困難。每個女人都希望有一個美滿的婚姻,幸福的家庭。
如果有一天真的覺得累了,對婚姻失去了信心。對男方沒有了愛,那我們只能選擇離開
根據2021年民法典最新規定,女性離婚后必須擁有三項財產,男性不得占有。
1;女方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的宗旨是男女雙方利益,所以其相關規定,是非常公平的,對婚前婦女自己的財產,也給予了充分保護,在離婚的情況下,丈夫不能要求婦女婚前財產,女方自己擁有獨立財產。男方也是如此
2;女性父母給予的財產,每個父母都會疼愛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在父母眼里有多大,他們永遠是孩子,所以結婚后女方父母給予的財產屬于女方的,男方不得占有。
3;留給女方的遺產,不管是女方的父母,親戚還是朋友,遺屬中指定了女方是繼承人,這筆財產便是女方個人所有,男方不得占有
此外,如果婚姻配偶當中出現不良行為,法律,保護弱勢群體,比如吸毒賭博,家庭暴力等,在分配財產時被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