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從公司離職而講,大類上分為主動離職和被動離職。被動離職就是我們平時說的被開除,實際上在法律上,被動離職是有兩個專有名詞的——辭退和裁員。那么它們之間到底有什么區別呢?
在法律上,被動離職一共分為四種,分別是:過失性辭退、無過失辭退、經濟性裁員、不得裁員,下面法律微言一一解析,看看這四種情況的區別以及有什么樣的法律后果,叫你分清楚公司的變相裁員應當如何維權。
1.過失性辭退
這里說的過失,并不是用人單位的過失,而是員工的過失,也就是在員工的工作存在有一定過失的時候,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當然法律對于員工的過失規定的特別細致,限制也比較嚴格,為的就是防止用人單位濫用此條法律,隨意辭退員工。下面我們看看員工什么情況下才構成過失,單位才能辭退:
其一,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這一條很好理解,也容易被接受,因為畢竟是試用期,企業在決定用工或者不用工上的決定權比較大,因此法律給予了企業很大的自主決定權,只要企業覺得試用期的員工不符合企業的工作要求,就可以辭退他。畢竟,試用期的員工還不能算作企業的正式員工;
其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適用這條,是比較嚴格的,首先需要確定的是,這個公司的規章制度是符合法律規定和法律程序制定的。如果規章制度有違反法律的規定,舉個例子更好理解,八戒在唐僧的廠子工作,唐僧在廠子的規章制度中寫明一天必須工作滿12個小時,而且加班不給加班費,不遵守的要開除。此條規章制度就明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工作時間和加班費的規定,因此老唐不能以這條制度的規定,隨意開除八戒。
還要注意的是,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是經過法定程序制定的,其中必須有工會的參與和認可,如果是老板隨意定的規章制度,也是不能用于隨意開除別人的。
最后,還要注意一點,必須是“嚴重違反”,才能適用本條規定;
其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這種情況,公司不能空口無憑,必須拿出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不能隨意說誰失職了誰舞弊了,就要開除誰。而且,必須是同時滿足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才能開除。如果僅僅是失職或者舞弊,沒有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也是不能開除的;
其四,員工還和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而且對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經過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行為。這種情況說的是員工身兼數職或者在外兼職的情況,這種情況如果是在下班期間,當然不會對本職工作造成什么影響。用人單位當然不能以這種理由開除員工。如果兼職對單位的工作任務影響特別大,而且單位也提出了不能再兼職了,員工還是不遵守,這種情況,才能開除員工。
這條法律并不是不準許員工做兼職,而是在說員工的兼職,不能對本職工作影響太大,而且還必須有一個單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程序,如果單位直接開除,沒有提出改正的程序,也是不合法的;
其五,員工在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使單位在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比如八戒偽造了學歷和工作經歷,與單位簽了合同,這種情況單位可以直接開除;
其六,員工犯罪了,被追究刑事責任了,單位可以開除。注意這里說的是刑事犯罪,而不是普通違法。比如八戒因為打架被拘留了,這時候一定要看清楚八戒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就是普通的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行為,單位是不能隨意開除的,如果是刑事拘留,八戒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刑),這時候單位才能行使開除的權利。
不要以為犯罪離我們很遠,現在連酒駕都能入刑,喝個酒,你的工作可能就沒了。
2.無過失辭退
無過失辭退,就是單位在員工沒有任何工作過失的情況下,辭退員工。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是最為常見的,也是用人單位用的十分熟絡的辭退員工方法,這條法律,微言認為有值得商榷的余地。我們看看法律規定在什么情況下,單位可以無過失辭退員工:
其一,員工患病或者不是工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之后,不能勝任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新的工作安排的。注意,這里指的是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患病或者傷殘。如果是工傷,單位是不能開除員工的。在實際司法適用時,有些單位可能會故意給員工安排一個他肯定不能勝任的崗位,然后堂而皇之的辭退,這種情況對于員工是不公平的,會產生糾紛,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保護的;
其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在單位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能否勝任工作,是單位決定還是員工決定?在現實生活中,多數都是單位來決定,所以,這一條單位如果能夠“利用好”,也是能夠順利地“開除”員工的。因此,法律微言這條法律是值得商榷的,應該規定更細致的配套解釋,不能給單位那么大的解釋權;
其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句話很拗口,舉個例子更好理解,比如唐僧看中了孫悟空的武打技能,因此跟悟空簽訂勞動合同,希望他來成為單位的保衛,后來單位轉變性質,沒有什么值錢的東西要保衛了,致使悟空沒有了用武之地,此時,老唐就可以辭退悟空。
3.經濟性裁員
經濟性裁員,就是單位效益不好了,沒法支持經營了,需要裁員,經歷了幾次經濟危機的你,肯定能夠知道經濟性裁員是什么意思。在法律上,對于經濟性裁員也是有定義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這種情況,就是經濟性裁員。
當然如果單位想經濟性裁員,也是有限制的,必須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制定裁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其一,單位重整;
其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其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企業裁員,當然也是有選擇性的,有三類員工,是法律規定優先應當被留下的:
其一,已經簽了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其二,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其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不得裁員的
下列員工,按照法律規定,企業不能裁員或者辭退:
其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這種是為了確定員工,是不是因為工作患上了職業病。在此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其二,患有職業病或者因工致傷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
其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其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其五,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我是法律微言,持續創作法律領域,關注我,留言或者私信,法律問題,有問必答,無償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