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駕駛證只有12分】·類似的問題不絕于耳,然而這是對記分規則的錯誤解讀:駕駛證1分都沒有,因為以年為周期會對合規駕駛證的“記分”進行清零。也就是說這本證件代表的只是駕駛資質,檢查的目的是為證明司機獲得了駕駛認證許可,而記分其實是「加分」的概念,能理解嗎?
分制概念
記分制度的初衷是衡量駕駛員的對交通安全的潛在風險系數,≤11分是規則可以接受的范圍,≥12分則說明持證者對于公共交通存在較為嚴重的安全隱患。也就是說記分的不斷增加等于風險系數的同步增長,記分只是評估標準而已,駕駛證的最佳狀態是【零分】。
所以最低分值是有標準的,而最高分值只有具體到駕駛證記錄信息才有閾值,如果是車輛的的違章記錄則沒有上限。說白了汽車理論上可以有無數違章,但是并不影響駕駛證。
知識點:
- 駕駛證違章記錄-現場處罰
- 機動車違章記錄-監控拍攝或開具罰單
汽車違章是分為兩個類目的,只有遇到路檢并且事實存在違章駕駛行為,記錄才會具體到當時的駕駛員的駕駛證上。
然而在行駛中被各類監控攝像系統記錄的信息,大部分情況下不會具體到個人,因為圖片信息可能無法清晰地識別當時的駕駛員。但同一臺汽車又不會限行車輛所有人才能駕駛,所以在沒有圖片對比的前提下,違章記錄消除還允許「1車·3證」共計36分,不過也不能任性的處理哦。
替代消分
交通監控系統的技術水平在不斷提升,最新系統的記錄設備可以達到「1s·15張照片」的高效率,而且圖片的分辨率也是非常之高的。所以在照明良好或者設備高標準的道路行駛,車輛與車內的動態都有可能被清晰記錄。
對于有圖片信息的違章記錄,應當做的是提前查詢并確定駕駛人究竟是誰,否則盲目的替代消分就有可能帶來非常多的麻煩哦。
新規執行之后“黃牛”成為過去式,替代消分(交易分數)被視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如程度較為嚴重或組織介紹駕駛證分數交易,這種行為是可以被定義為違法刑法的,組織者可能會涉“黑”。
正常情況遇到替人消費,按照規定可以處2k罰金和扣證半年的處罰;同時駕駛證會被列入黑名單,后期只能為其個人名下的車輛辦理業務。如果同一本駕駛證第二次被發現,那么罰金的標準就有可能提高到5k,駕照也可能面對被注銷的風險。
(不論出于友情幫助還是利益交換·替代消分都不是正確行為)
最新規定
2020年執行的新規放寬了要求,標準為:通過交通法規學習或公益類交通活動,合格則可以抵消6分的違章記錄。這是最人性化的方式了,對于不想要記分的駕駛員而言,只要抽出時間學習提升駕駛意識,規則同樣會認定為“孺子可教”。
曾經的最高記分標準為12分,新規免除六分則為≤17分閾值;不過在達到11之后就要申請,否則駕駛證仍然會被吊銷處理,必須通過學習才能是解決問題。
重點:每個記分周期總記分達到24分及以上標準,持證者需要參與外路駕駛的培訓與考核才能重新獲得駕照。至于更高的標準目前還沒有更嚴格的處罰規則,理論上應當是超過36分則應該注銷其所有駕駛資質,因為這些司機絕對是真正的“馬路殺手”。
而且有些地方的管理標準是有差異的,面對“百分王”確實有可能直接作廢駕駛證,而且可能要面對禁駕的處理。同時過多的違章現階段會影響車險保額,后期可能會直接影響個人征信。
說明:符合通過學習抵消六分的標準如下。
- 本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或已經記滿12分
- 上一周期沒有沒有上述相同記錄
- 三個周期內沒有酒駕套牌與肇逃行為
重中之重-沒有駕駛證分數交易(涵蓋替代消分)記錄,這就是駕駛證的最新規定,12+6已經非常寬松。有些交通秩序相當理想的國家,駕駛證其實只有六分。
編輯:天和Auto-汽車科學島
責編:天和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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