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是我們再也熟悉不過的了,可好多人還是對試用期的工資、社保、公積金、被辭退時的經濟補償金等等問題,不是很清楚,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關于試用期的那些事。

所謂試用期,就是用人單位考核員工是否能勝任該崗位的一段時間。試用期只是針對于簽了勞動合同的全日制用工的,非全日制用工沒有試用期這一說法。
試用期在《勞動合同法》里面有規定,最長期限不能超過6個月,短則不限,可以為0,也就是沒有試用期也行,這個看員工和用人單位的協商。
試用期期限,是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來確定的。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到1年(不包括1年),試用期小于等于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年到3年的(不包括3年),試用期小于等于2個月;
3年以上(包括3年)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小于等于6個月;
所以,我們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就能知道自己的試用期期限是否合法了。
這里注意一下,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舉個例子,你的勞動合同要是到期了,你單位和你再次續簽勞動合同,是不能有試用期的。
關于試用期的工資
試用期工資,大部分用人單位是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來發放。如果你是人才,老板很賞識你,試用期全額發放工資的情況也是存在的。
關于試用期的社保和公積金
試用期的社保是必須要交的,只要你第一天上班,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只要有勞動關系,就要交社保。
現在的社保入稅政策,使得社保就和稅一樣,具有強制性繳納的屬性,勞動合同法里面也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所以現在好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情況幾乎不存在了。
而至于公積金,勞動合同法里面也沒有像社保一樣提到必須繳納,所以導致很多單位,不給員工在試用期繳納公積金,轉正之后才繳納或者壓根就沒有公積金的現象很多。
如果用人單位,很合規用工的話,根據各個地方的公積金管理條例,按理來說,用人單位也是要給員工繳納公積金的。
但是,在這個就業難的大環境下,大部分同胞們為了能有一份工作糊口,只要工資ok,即使用人單位沒有公積金,他們也愿意。
關于試用期被辭退后補償金的問題
用人單位辭退你,要給你一個合理的理由,這個合理的理由必須是書面形式的,能證明你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一般是試用期的書面考核結果。
有了這些你不能勝任該工作的證據來辭退你,用人單位是無需給你經濟補償金的。
如果沒有這些有力的證據,就直接辭退你,是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的。
這些試用期的小知識,現在知道了吧,恭喜你!你已經領先你們同事一大步了,繼續加油哦!
(本文由科衡人力小小編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