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勤消防站人員配備
不同的消防隊配備的車輛是不同的普通消防隊(站)一般會配備水罐車、泡沫車、器材車,這些是基本配備特勤消防隊配備的種類就很多了常見的有大噸位水罐車、舉高車、云梯車、搶險救援車、照明車、排煙車以及消防坦克。希望能幫助你。
2. 特勤消防站與普通消防站
消防站分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兩類,普通消防站分為一級普通消防站和二級普通消防站。城市必須設立一級普通消防站;地級以上城市(含)以及經濟較發達的縣級城市應當設特勤消防站;城市建成區內設置一級普通消防站確有困難的區域,經論證可設二級普通消防站;有任務需要的城市可設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專業消防站。
城市規劃區內消防站的布局,一般應以接到出動指令后5分鐘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責任區邊緣為原則確定。消防站的轄區面積按下列原則確定:普通消防站一般不應大于7平方公里,設在近郊區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動指令后5分鐘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責任區邊緣為原則確定,其轄區面積不應大于15平方公里。
也可針對城市火災風險,通過評估方法確定消防站轄區面積。截止2005年底,全國共建有公安消防隊(站)3032個,其中,一級普通消防站2445個、二級普通消防站246個、特勤消防站263個、其他類型消防站78個。
3. 消防特勤裝備
消防站分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分為一級普通消防站和二級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是消防站中等級最高的特勤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在人員、裝備、車輛和基礎設施上都高于普通消防中隊,但是特勤消防站的“特”主要還體現在其所承擔的任務上——特勤消防站駐站消防隊可處理一些急、難、險、重等危險性高的事故等。
4. 特勤消防站配備標準
部分城市為解決原有消防站布局過疏、轄區面積過大的問題,在建成區內繁華商業區、重點保衛目標等特殊區域設立一級站確有困難的情況下,要結合總體規劃布局,經過認真的調查論證,可設立二級站。論證的組織機構一般由出資或審批消防站建設的相應層級政府的規劃、建設、發改、財政和消防部門共同組成,并由其中一家牽頭,邀請同行或社會專家共同參與,或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社會專業機構進行。
對于設置二級站條件也不具備的商業密集區、耐火等級低的建筑密集區或老城區、歷史地段,在專項論證的基礎上才可設置小型站。為避免以小型站來取代一級站、二級站,或在大范圍區域內全部設置小型站,將小型站的建設范圍限定在城市建成區中的一些特定區域??紤]到小型站的車輛裝備少,滅火力量有限,滅火時還需要周圍其他消防站增援,因此,對于區域內是否可以設置小型站,還需要對區域火災風險,應急響應時間,周邊是否駐有一級站、二級站或特勤站等多方面進行研究論證,以確保小型站的規劃建設符合滅火救援的實際需要。
第九條 消防站所配備的消防車數量是確定其建設規模的主要因素。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消防隊伍服務經濟社會職能的不斷拓展,消防部隊還將陸續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車,用于醫療急救和危險化學品泄漏、建(構)筑物倒塌、空難、重大交通事故等,以及地震、水災、風災等災害事故搶險救援和恐怖破壞及其次生災害的處置。另一方面,消防站建設還應當考慮車輛的維修保養,需要專門的車輛修理間。因此,消防站車庫應留有備用車位,以滿足增配車輛停放需要或停放消防摩托車。鑒于小型消防站主要是為了滿足老城區和中心城區等用地緊張、標準型消防站難以落地的現實問題,建設面積不宜過大,故小型消防站一般不考慮設置備用車位。
戰勤保障站車位數依據其應急保障車輛配備數量確定。
第十條 場地、房屋建筑和裝備是構成消防站建設項目的基本要素,規劃和設計消防站時應充分考慮這些要素。
消防站的場地主要包括消防員進行體能、技能訓練的室外場地,消防車行駛道路和回車場地,消防站內綠化用地,以及自裝卸模塊堆放場地。
5. 消防隊特勤站
1.
應該是專勤,或者叫特勤
2.
這些人是從事一些特殊的滅火和搶險任務的,比如開特種消防車,執行化學品救援,地震救援,火災中人員搜救等專門任務的人員。
6. 特勤消防站屬于消防大隊嗎
專職消防人員(包括專職隊員和消防文員)是由市財政保障,在市消防局內從事消防救援、搶險救災、文秘信息及輔助監督執法的工作人員。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消防隊承擔的應急救援范圍越來越廣,任務越來越重。立足于消防滅火救援工作長遠發展,以"立足實戰、就讀處置、快速控火"為中心,積極探索"混合編制型"和"單獨編制型"中隊模式,創新開展微型消防站建設,加強專職消防員招收和使用管理,逐步構建以"特勤消防站為重點,標準型消防站為中心,微型消防站為補充"基本覆蓋城鄉的火災防控網絡,全面推進轉業消防泵隊伍建設。
7. 特勤站戰勤保障站應配備消防車輛
根據國家制定的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 建標(152-2017):
規劃布局
消防站的布局一般應以接到出動指令后5min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轄區邊緣為原則確定。
消防站的轄區面積按下列原則確定:
一、設在城市的消防站,一級站不宜大于7k㎡,二級站不宜大于4k㎡,小型站不宜大于2k㎡,設在近郊區的普通站不應大于15k㎡。也可針對城市的火災風險,通過評估方法確定消防站轄區面積。
二、特勤站兼有轄區滅火救援任務的,其轄區面積同一級站。
三、戰勤保障站不宜單獨劃分轄區面積。
8. 特勤消防站人員配備情況
大中型化工廠及石油化工聯合企業應設立消防站。消防站是專門用于消除火災的專業性機構,擁有相當數量的滅火設備和經過嚴格訓練的消防隊員。消防站的服務范圍按行車距離計,不得大于2.5km,且應確保在接到火警后,消防車到達火場的時間不超過5min,超過服務范圍的場所,應建立消除分站或設置其他消防設施。如泡沫發生站、手提式滅火機等。屬于丁、戊類危險場所的,消防站服務范圍可加大到4km。消防站的規模應根據發生火災時消防用水量、滅火劑用量、采用滅火設施的類型(固定式或半固定式)、高壓或低壓消防供水以及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采用半固定或移動式消防設施時,消防車輛應按撲救工廠最大火災需要的用水量及泡沫、干粉等用量進行配備。當消防車超過六臺時,宜設置一輛指揮車。協作單位可供使用的消防車輛,是指鄰近企業或城鎮消防站在接到火警后,10min內能對相鄰的貯罐進行冷卻或20min內能對著火貯罐進行滅火提供的消防車輛。特殊情況可向政府領導下的消防隊報警,報警電話119,報警時應說清以下情況:火災發生的單位和詳細地址;燃燒物的種類名稱;火勢程度;附近有無消防給水設施;報警者姓名和單位。
9. 特勤消防站人員配備標準
特勤與保安的區別為:
1,特勤依照工作性質和國度法律規則配置武器等配備。保安是一般的安全員,不具備配置武器的權利。
2,特勤的全稱為:特別勤務的保安員。保安的全稱為:普通企事業單位的保安員。所以兩者的職能描述也不一樣。